当前信息已于2019-11-21失效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19〕86号)、《四川省商务厅关于用好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专项资金的通知》(川商贸发〔2019〕14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9〕205号)以及《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建〔2014〕163号,以下简称《资金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并按照《雅安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雅商外〔2019〕7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以及市商务局复审,现对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项目和申报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5日—11月21日。
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如实向雅安市商务局反映。
联系人:雅安市商务局财务审计科余存尧
电话:0835-2352697,传真:0835-2634139
附件:2019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