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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深化四川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19年度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5-23 15: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深化四川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19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近期,雅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贯彻落实〈深化四川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19年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四川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26号)及省上2019年度工作方案的落地落实,我市研究制定了《方案》。

《方案》明确了以建立符合电力体制改革方向、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结构合理类别清晰的电价体系为目标,将电力体制改革列入全市“通堵点,破难点”重点工作;通过综合施策、多管齐下, 巩固已取得成效的措施政策,及时总结完善,扩大政策成效,扎实抓好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

二、政策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六大板块13项工作。

(一)鼓励和创新电力市场化交易。通过组织用户参与丰水期富余电量交易、低谷时段弃水电量交易等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一是明确了各类园区内的企业可由售电公司捆绑代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二是明确了对继续选择市场化交易的企业,市场化交易完成前,按照结算主体上一年市场化成交均价预结算;市场化交易完成后,从次月起按照本年度市场化交易电价据实结算。

三是明确了参与全省丰水期富余电量交易的用户以前三年平均用电量为基数,超出基数用电量为该企业2019年富余电量,享受富余电量电价政策。

四是明确了享受弃水电量交易价不高于富余电量最低限价等政策。

(二)实施分类支持性电价政策。一是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重点优势企业和绿色高载能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对其实施电价扶持政策;二是逐步对一般工商业、园区大工业用电进行类别归并和规范;三是落实好2019年留存电量实施方案;四是研究提出经开区、成雅园区、芦山产业集中区等重点园区同价方案。

(三)加大电能替代工作力度。编制电能替代推进方案(2019—2022年),明确要求重点做好工业生产、农业生产等领域电能替代工作,落实电能替代每千瓦时0.38元预结算的政策。

(四)推进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分批组织电源、电网、用电企业对接签约,推动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新项目落地;推进大数据产业园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督促招商引资项目所在县区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五)促进国家电网与地方电网融合协调发展。增强网际间合作;稳妥推进雅电集团体制改革。

(六)其他措施。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电力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通过开展企业行业专业培训、引入售电公司开展综合能效服务等手段,指导终端用户用好用足既有各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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