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推荐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候选名单的通知》要求,按照实事求是、公开公正、面向基层、竞争择优的推荐原则,在各县(区)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拟从我市已被省级命名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中推荐申报6个示范单位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候选名单。具体推荐名单如下:
示范县——宝兴县
示范乡镇——宝兴县硗碛藏族乡、石棉县安顺彝族乡
示范社区——汉源县小堡藏族彝族乡丁家社区
示范企业——荥经县塔山有限责任公司
示范学校——四川省档案学校
现按程序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市民宗局民族事务工作科反映,联系电话:0835-2224400。反映问题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中共雅安市委宣传部 市委统战部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