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上述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该处不动产登记在下述继承人名下。联系电话:0835-2229805。
序号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
不动产权坐落
1
雅房权证市字第0051248号、雅市国用(2001)字第023-050号
南林
南麒
南晋文
南俊萍
南俊康
房屋
雨城区香江北路5号1幢1单元3号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8月19日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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