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务用车安装使用不停车电子收费车载装置的通知》要求,芦山县严格按照顶层设计,紧盯任务目标。截至6月28日,芦山县顺利完成20辆公务用车不停车电子收费车载装置(TEC)安装。安装使用ETC具有降低出行成本,缓解高速堵车、促进节能减排、提高工作效率等多重社会作用,此举将进一步规范芦山县公务用车通行费支付方式,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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