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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9-02-21 09:42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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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 2 -

(一)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职能简介 - 2 -

(二)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9年重点工作 - 5 -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 11 -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 11 -

(一)收入预算情况 - 12 -

(二)支出预算情况 - 12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 12 -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 12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 13 -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 13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 14 -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 14 -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14 -

(一)机关运行经费 - 14 -

(二)政府采购情况 - 14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 15 -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 15 -

十一、名词解释 - 15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职能简介

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研究起草本行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组织推动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的事业、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3.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我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宣传等活动和体育赛事。

4.推进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加强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动文学艺术和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学艺术作品和广播电视节目;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雅安本地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6.承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职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7.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县(区)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协调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8.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组织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研究和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省级以上单项体育竞赛和综合性运动会;负责组织协调市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承担组织、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协管体育彩票销售。

9.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境内外文化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承担全市全域旅游示范区、天府旅游名县、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文化主题酒店、星级农家乐等的指导、推荐、评定和复核等工作责任;承担全市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责任,审核、申报旅行社;组织金熊猫旅游标准推广应用。

10.指导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和管理雅安市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

11.指导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依法进行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

12.统筹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察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推进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

14.推进全市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15.依法依规履行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责任。

16.领导和管理市本级下属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事业单位;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活动。

17.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

(1)统筹推进文旅融合发展,促进文旅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原市文物局(市博物馆)不再承担文物管理行政职责。上述行政职责交由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二)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9年重点工作

1.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统筹抓好主题文化活动、文艺创作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以“千秋雅韵·民俗闹春”“千秋雅韵·音乐消夏”“千秋雅韵·诗歌颂秋”“千秋雅韵·文化暖冬”为主线,以“雅州文苑·书画展”“雅州文苑·艺术讲座”“雅州文苑·艺术采风”“雅州讲坛·书香雅安”为统领,广泛开展文化惠民乐民、全民艺术普及、全民阅读、民俗文化体验等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打造“千秋雅韵”“雅州文苑”“雅州讲坛”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我们的节日”“脱贫攻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民阅读”等主题的文化惠民活动。积极争取财政支持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引进精品剧目开展惠民演出。承办四川省文化志愿服总队成立仪式暨文化志愿服务推进现场会。以参加第二届四川艺术节、四川省第十七届剧戏小品(小戏)比赛、四川省舞蹈新作比赛等重大赛事活动为契机,推进文艺精品创作,组织文化工作者围绕相关主题深入基层采风并开展文艺创作,完成《嘉绒四季·夏》《嘉绒四季·秋》等音乐作品创作。开展小品小戏剧本征集并开展二度创作。争取启动“茶马古道”系列雕塑作品,初步完成音乐剧《黑砂魂》剧本创作。启动《雅州文艺》《雅州文学》系列丛书策划和作品收集工作,编辑出版部分散文集和音乐作品集。积极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艺术基金。

2.推动全域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不断壮大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

一是规划建设以大熊猫文化为特色的中国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重点打造国际熊猫城世界级旅游名片。“熊猫+旅游”元素深度融入特色城市建设和城市休闲业态,以纪念大熊猫科学发现150周年为契机开展旅游推介营销,积极构建开放式活态化全域性大熊猫文化博物馆体系,建设熊猫绿岛、熊猫之家旅游集散服务中心、熊猫旅游商品研发中心、熊猫生态博物馆、熊猫文化大道、熊猫主题乐园等10大项目,全力提升大熊猫国家公园、中国雅安大熊猫国际文化旅游节(国际熊猫论坛)、大碧峰峡生态旅游度假区、大蒙顶山禅茶文化旅游区和牛背山国际生态旅游区5张国家级旅游名片。

二是按照“以雅为魂、以文兴城”的思路,加强雅安文化旅游营销推广。大力实施整合营销,创新旅游营销方式,强化与网络等新媒体的合作,出台客源奖励政策,主动深入客源市场开展宣传推广,编制《雅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指南》等系列文化旅游宣传资料。以会促建、以节促宣,举办全市文化旅游发展大会,扩大雅安特色文化和旅游品牌知名度。

三是扎实推进重点文旅项目建设。积极融入成都平原经济区一体化发展,搭建产业合作平台,以成都文创园区为标杆,打造雅安文化创意园区,共同探索建立两城可持续化文创产业发展机制和文创产业发展平台。力争好莱坞(中国)茶马古道国际旅游度假区、未来嘉年华雅安国际旅游度假区、周公山旅游度假区、十里梅香·茶源小镇等重大文旅项目动工建设。推进蒙顶山等景区升级打造,加快王岗坪、牛背山等新景区建设。落实文化产业项目,推进高颐阙文博公园、中国黑砂文化产业城、芦山根雕艺术城等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建立文化产业集聚区,大力推动文化企业集群发展。

四是大力发展康养产业。推进蒙顶山生态旅游康养产业园、周公山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园、碧峰峡熊猫山谷文旅康养产业园、凤鸣文化康养园、中国藏茶城产业园等“五大”文旅融合发展产业园区,力争1-2个园区纳入全省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名录。

五是大力发展健身休闲产业。会同有关部门启动雅安市健身休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重点考虑建设山地户外运动基地、开发水上运动产业、开发建设汽摩和自行车运动精品线、建设冰雪运动基地和实施武术健身养生工程等方面。重点项目有:石棉王岗坪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第一期滑雪场项目、荥经县牛背山运动休闲小镇项目、汉源县水上运动综合基地建设项目、汉源县低空运动中心建设项目等。

六是大力发展赛事旅游。积极承办、举办高水平体育赛事、活动,全力打造“体育+旅游”赛事活动品牌。重点打造“熊猫乐跑”路跑赛事、名山万亩观光茶园自行车邀请赛、荥经龙苍沟森林马拉松等精品赛事品牌,全面提升对外宣传影响力,鼓励旅行社结合重点品牌赛事设计开发旅游产品和路线,形成雅安可持续开展的特色体育体验旅游项目。

七是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以国家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一带一路”建设推广平台、四川省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平台等线上平台和中央、省、市举办的各类线下展销活动为中小微企业搭建服务平台,加大雅安藏茶、蒙顶山茶、荥经砂器、雅安皮艺、芦山木雕等本土民营文化企业推介力度。

八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20个乡村文化品牌建设示范点。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探索建立民宿联营机制,编制雅安旅游民宿发展规划,以旅游引领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带动精准扶贫、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生态环境整治、文化传承,形成一批特色旅游示范村、特色生态农业基地、乡村旅游精品园区等景区产品,鼓励发展一批精品民宿、森林人家、民族风苑、主题客栈等乡村休闲度假产品。

九是丰富文化旅游产品供给。创新文化旅游体验,持续推动以茶马古道文化、熊猫文化、夹金山魅力藏乡民族文化、清溪古城遗址文化等文化体验区为代表的文化旅游产品,逐步形成特色文旅经济。

十是抓好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天府旅游名县创建。按照国家验收标准,全面梳理短板弱项,针对性增添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天府旅游名县的创建工作。

十一是提升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建设与管理水平。加快推进雅上线、雅望线等重点旅游公路和支线旅游交通建设,提升旅游交通的便捷性。鼓励和支持文创旅游商品创新和研发,开发一批有雅安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商品。加快推动正黄﹒希尔顿逸林酒店、水韵天城等一批五星级标准酒店的建设,大力发展旅游民宿和乡村酒店,推动形成特色化、差异化旅游住宿体系。持续开展“雅安味道”评选,打造雅安特色美食街区,提升旅游餐饮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金熊猫”旅游服务质量评定,推动旅游服务特色化和标准化。大力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智慧旅游、自驾车营地等建设,完善旅游标识标牌、停车场、观景平台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和水平。大力实施整合营销,创新旅游营销方式,强化与网络等新媒体的合作,出台客源奖励政策,主动深入客源市场开展宣传推广。

十二是持续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围绕“生态雅安 天府之肺”“一座最滋润的城市”城市名片,强力推进碧峰峡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积极争取国家组织检查验收。加快推进蒙顶山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其他景区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工作。切实加强全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综合管理,完善业态、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推进创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工作。

十三是加大体育彩票宣传,扩大体彩销售网点,力争全年实现1.5亿销售额。

3.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供给能力

扎实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巩固文化脱贫攻坚成效,巩固和提升全市66个全国重点旅游扶贫示范村旅游扶贫实效,推动包括贫困在内的村级文化活动室的建设和完善,积极申报2019年度省级“文化扶贫示范村”。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推进以县为主体的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加强大熊猫文化、茶文化、茶马古道文化、红色文化、汉代文化、西康文化等特色文化的挖掘阐释传承利用,举办第二届熊猫灯会暨茶马古道·熊猫家源非遗文化活动周。推进高清雅安·智慧广电建设,建设全媒体统一监测云平台。积极融入成都平原经济区一体化发展,与成都市开展成雅文化同城化发展合作,在文艺创作能力提升、公共文化资源共享、文化品牌联建、文物保护利用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业务能力

在确定总体工作思路的基础上,持续充实工作内容,丰富工作载体。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办事水平,提振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研究制定2019年重点工作台账,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按年初预算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包括:市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稽查大队、市社体中心、市文化馆、市图书馆、市文物局(博物馆)、市广播电视台、市体育馆、市业余体育学校。(本次公开内容和数据包含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8158.49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13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数增加了13.56%。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9年收入预算8158.4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614.90万元,占56.5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43.59万元,占43.43%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9年支出预算815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1.72万元,占37.04%;项目支出5136.77万元,占62.9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58.49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0.13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43.59万元、上年结转4614.9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88.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0.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2.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0.86万元,其他支出2266.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43.5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530.7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43.5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87.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支出709.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1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独生子女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78万,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其他支出0.96万。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83万元,公务接待费5.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21万元、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为两局合并压缩三公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增加0.8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19年因公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1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减少2.65万元。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开展公务接待工作。主要用于业务交流等的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1.52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3辆,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3辆,其他车型4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21万元,用于1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停车洗车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督导检查等业务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2.2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63.33万元,主要为开展项目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及其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50万元以上项目开展了2019年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制定部门年度总体目标,从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等指标方面综合反映了项目预期可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局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局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

表1. 部门收支总表(汇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汇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汇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汇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支出)(汇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汇总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汇总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汇总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汇总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汇总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汇总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汇总表)

表6.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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