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地名文化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根据国家民政部、公安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和省民政厅、公安厅等6厅局《四川省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方案》要求,今年2月我局和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转发了《四川省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方案》,启动实施全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
此次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从2019年2月起,一直持续到9月底。清理整治的主要任务包括:一是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二是清理更新不规范地名信息。对标注不规范地名的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牌进行更换;对涉及不规范地名信息的身份户籍、不动产登记、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等证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变更。三是规范使用标准地名。清理房地产广告、户外标牌标识、互联网地图、在线导航电子地图等载体上的不规范地名;加强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依托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及时为社会提供准确便捷的标准地名信息。
目前,各县(区)民政局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四川省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对“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的认定原则和标准,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清理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