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简介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使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负责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政策宣传和行政执法。
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计划15.5亿元,发放贷款12亿元。
1.突出归集重点,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面,努力推进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建立公积金制度。
2.规范提取业务,从严打击骗提行为。一是持续推进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工作。二是强化责任管理,严格执行提取业务三级审批程序,加大违规提取事后责任追究力度。三是优化提取流程,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和办理要件。四是建立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长效防范机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研究贷款、提取政策,确保全年贷款发放有序。一是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和楼盘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准确做好贷款运行分析。二是及时调整有关贷款、提取政策,报管委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4.进一步加强资金安全管理。一是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不定期开展内部稽核审计工作。二是加大对账户的管理力度,确保资金的安全。
5.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一是在现有技术保障的基础上,推进人民银行征信查询前置管理系统的部署,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强化安全保障,购买应用级容灾备份服务、三级等保安全测评与管理服务,加强中心信息系统运行监测和风险分析,确保各系统安全运行。
6.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推进规范管理。全面梳理各项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统一归集提取、贷款申请等业务办理需提供的资料、表证单书和业务操作流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控检查。建立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双控审核、各岗位三级审核的约束机制,坚持资金使用多级审批制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761.8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46.36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费、租赁费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76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1.8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76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8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61.87万元, 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6.36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费、租赁费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1.8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4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2.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1.8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46.36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费、租赁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4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2.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7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84.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33.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40.1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552.5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城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50.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61.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3.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18.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职工教育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是我中心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要求,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本部门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是为保障本部门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要求。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轿车9辆,商务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用于1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本部门机要通信、应急用车、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宣传、贷款项目审查、贷款催收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61.8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用于采购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用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1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业务用车9辆。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