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办单位
雅安市教育局 雅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
汉源县教育局 汉源县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汉源县第一中学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2019年4月17日—21日在汉源县第一中学举行。
五、参赛单位及分组情况
比赛分高中组(甲组)和初中组(乙组)两个组别进行。
1.甲组: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的普通高中必须组队参加,有条件的其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当组队参赛。
2.乙组:各县(区)教育局必须组队参赛。
六、竞赛项目
1.高中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公斤)
2.高中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
3.初中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公斤)
4.初中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
七、参加办法
甲组、乙组均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甲组运动员25人(男、女不限);乙组运动员20人(男、女不限)。
八、运动员条件
1.凡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证明,证明身体健康;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查验),否则一律不予参赛。
2.运动员必须是在本市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中学生。
3.体教结合学校雨城二中在各县(区)选拔的体育特长生可代表原县(区)参赛(报名时应注明),否则只能代表雨城二中参赛。
4.参赛运动员须持有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方可参赛。
九、运动员资格审查
1.组委会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小组在赛前三天对参赛运动员信息在雅安体育管理精英qq群(127817631)进行网上公示,请各参赛队报名时加入该qq群。
3.对运动员资格质疑的申述办法:
①坚持谁申诉、谁举证的原则,申诉方以书面形式提起申诉,并签署单位名称及领队姓名。
②递交申诉材料时,申诉方交纳申诉费500元,经查实申诉无误申诉费如数退还。
③本次比赛的运动员资格审查小组将在比赛前接受参赛队对运动员资格问题的申诉,并做出相应处理;比赛期间不再受理运动员资格问题的申诉。
4.运动队违反参赛资格规定的处理办法:
①经资格审查小组核查出的违规者,直接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通报参赛队。
②赛前10天,所在队伍不得以任何理由补充和更改队员及项目。
③比赛中,如发现有违规参赛的运动员,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本队该项目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同时扣罚竞赛保证金,取消该队(县区)下一年度参加市级同类赛事的资格并全市通报。
十、比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另可兼报接力。
3.100米、200米项目进行预、复、决赛,其余各项目一次决定名次;接力项目每队限报一支。
4.跳高必须是背越式,其它姿势一律不得参赛。
5.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
6.计分办法: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按照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双倍计分;报名人数不足8人(队)参赛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队)录取,只有1人(队)报名的项目不进行比赛,破市中学生田径纪录加9分,同1人在同一项目中,无论破几次纪录,均只加一次分;成绩达二级运动员标准者另加9分。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各项目(含接力)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
2.按高、初中运动员得分总和,分别排列高、初中两个团体总分名次,各录取前八名(如遇总分相等,以破纪录多者、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并发给团体名次奖牌。
3.比赛中成绩达到三级运动员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等级证书。
十二、裁判长、裁判员
技术代表:杨红婴(雨城、国家级)
竞赛主管:刘 宇(雨城)
主管助理:董鹏飞(雅中) 廖 勇(汉源) 李 伟(荥经)
技术官员:崔记川(汉源) 罗培丽(雅中) 李明霞(雨城)
杨 鑫(汉源)
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三、报名及报到
1.各单位按规定填报报名表(扫描件加盖公章与电子版一并上报)于2019年4月7日前(逾期不予接受)报雅安市第十八届中学生田径锦标赛组委会邮箱23568158@qq.com,联系人:张老师(18095088657);报名表一旦审核通过,一律不得更改。各单位报名时请加入雅安体育管理精英qq群(127817631)以方便查看参赛运动员公示信息。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联系人:杨献文(18981646481);
市教育局联系人:李仕箭(13684462173);
2.裁判长、裁判员于2019年4月17日上午10:00前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3.各运动队于2019年4月17日下午15:30前报到(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将报名单原件(学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学籍证明(县区教育部门盖章)和体检证明、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凭证交赛区组委会备案;凡参赛运动员需自备个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到时办理参赛证)。
4、2019年4月17日下午16:30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地点待定)。
十四、经费
1.各参赛队交竞赛保证金1000元(无违纪现象,赛后退还)。
2.参赛队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3.主办单位抽调的裁判员,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解决,往返差旅费由协办单位报销(凭公共汽车票)。
十五、其它
1.本次比赛为塑胶跑道,运动员跑鞋必须用短钉,否则不得参赛。
2.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