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两到位”。根据涉改单位职能职责,科学合理布局办公所在地,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紧箍咒”,切实保障办公用房科学合理调整到位,公务用车划转到位。
二是“三联系”。依托机关事务联席机制,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协同联系,统筹安排落实党政部门办公场所和挂牌计划,确保涉改单位(部门)在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后3日内正常运转。
三是“四措施”。统筹制定调配取消、合并及新组建部门办公资产保障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施“点对点”措施,确保办公面积及配置不超标。实施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措施,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服务资源,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实施公共机构节能任务目标过渡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