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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12-28 17: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出台背景

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列入了各级政府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7号)下发后,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政府效能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强化公务员法律和诚信意识,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在密切结合省上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特结合雅安市情制定我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二、有关文件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7号)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具体为: 

 (一)关于总体要求。

强调到2020年,基本建立科学完整的公务人员、政府机构信用管理体系,政务领域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比较完善,建立行之有效的政务领域信用信息评价应用体系,公务人员和政府机构失信行为显著减少,行政效率和水平显著提高,健全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全面提升雅安市政务诚信建设水平。

(二)关于重点任务。

一是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立专项督导机制,建立横向监督机制,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建立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

(三)关于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二是健全法规制度,三是鼓励创新示范,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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