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四川农经网是省委、省政府为建设农村市场、科技、信息三大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两年多来,全市农经网已建成了市、县、乡镇、市场的信息传输网络,利用网络促销各类农产品近亿元,为推进农业信息化、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切实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四川农经网基层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4〕6号)精神,根据全市农经网工作的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农经网信息服务工作的领导。《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03〕33号)明确提出“加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及时、准确地提供农民迫切需要的市场、科技、气象等各类信息”。为进一步做好农经网信息服务工作,各区县、乡(镇)政府要加强对农经网信息服务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确定一名领导主管,成立有关部门(信息单位)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网络运行经费、人员、任务的落实,对各阶段工作的安排、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在5月底前,市政府要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区县农经网乡专项经费专款专用、设备是否按应建乡(镇、市场)发放和乡(镇、市场)信息服务站机构、人员、设备、运行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在此之前各区县要先进行一次自查,找出存在问题并进行整改,使农经网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二、健全管理体制,加强对农经网信息服务站的管理。农经网工作要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目标,制定量化指标,进行考核、奖惩管理。各级农经网中心、站要按照《雅安市农村经济综合信息管理暂行办法》(雅办发〔2003〕65号)认真履行各项职责。雅安市信息分中心应根据全市农经网的工作实际,制定了雅安市农经网县信息服务中心质量考核办法,各区县信息服务中心要认真执行、严格考核、按季度通报,并抓好每年的1—2次乡(镇、市场)信息服务站人员的技术培训,加强考核,对不适应农经网工作的人员要调离岗位,分阶段到乡、镇、市场服务站进行实地技术指导,使基层的信息服务工作做得更好。
三、继续完善信息终端建设,切实做好信息服务。全市农经网市、县、乡(镇)的网络体系已经建成,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今年要向村(组)、农副产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专业大户、营销大户、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延伸。市、县中心要配合做好世界茶文化节的网上宣传,乡(镇、市场)信息服务站要抓好当地各个时期各类产品信息上网发布,将网上对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有指导意义的信息下载,并通过电视、广播、板报等形式传递给公众,积极主动做好信息服务和效益收集工作,让农经网为全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雅安市农经网县信息服务中心质量考核办法
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雅安农经网县信息服务中心质量考核办法
(试 行)
一、信息质量管理考核评分:A=A1+A2+A3(总分40分)
1、A1—采集、上传无虚假信息:A1=10分;
各县分中心要认真审查上传信息,严格把关。一旦发现采集、上传虚假信息,A1计为0分,同时作出通报批评。
2、A2—各县分中心上网登陆次数综合评分A2:
根据各县信息员每月上网登陆次数统计而得。
登录次数 | <20 | ≥20 | ≥30 | ≥40 |
A2得分 | 0 | 5 | 10 | 15 |
3、A3—本地区所辖乡(镇)信息服务站上网登陆次数综合评分A3:
根据所辖乡(镇)信息服务站信息员每月上网登陆次数统计而得。
登录次数 | <7 | ≥7 | ≥14 | ≥20 |
A3得分 | 0 | 5 | 10 | 15 |
二、上传信息考核评分:B=B1+B2+B3(总分40分)
收集当地的各类农经信息(新闻信息、供求信息、企业及产品信息、人才劳务信息及其它涉农信息)。下载四川农经网农产品供求、价格、农业科技及招商等与当地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信息。
1、B1—各县信息服务中心每月上传信息不少于5条。该项工作评分为B1。
上传条数 | <20 | ≥20 | ≥40 | ≥50 | ≥70 |
B1得分 | 0 | 2 | 5 | 10 | 15 |
2、B2—所辖乡(镇)信息服务站每月上传信息不少于5条。该项工作评分为B2。
上传条数 | <5 | ≥5 | ≥15 | ≥25 |
B2得分 | 0 | 5 | 10 | 15 |
3、B3—各县服务中心按《四川农经网市场信息服务站市场信息采集、编辑、发布暂行规范》的信息种类,每日上传相应的价格行情信息。该项工作评分B3=10分。
三、信息服务考核评分:C=C1+C2+C3(总分20分)
1、C1—各县服务中心按季度收集上报网站服务效益材料:C1=上报条数×5分,季度满分为15分。全年无效益上报将在年度目标总分基础上扣减10分。
2、C2—各县服务中心按季度(月)编辑农经网简报、简讯:C2=3分。
3、C3—各县服务中心应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加强网站信息宣传:C3=2分。
四、县分中心信息服务质量考核综合评分记为:Q
Q=A+B+C=(A1+A2+A3)+ (B1+B2+B3)+(C1+C2+C3) 满分100分。
五、每年度将进行目标考核,年度目标总分=四季度总分÷4,其中六十分以上为合格,八十分以上为良好,九十分以上为优秀。
六、本办法自2004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