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新的一年起好步、开好局,市政府决定开展全市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 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7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2月9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2月19日省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情况,查是否层层贯彻落实;
(二) “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排、部署和实施情况。查领导的重视和方案制定落实及群众的发动、参与情况;
(三) 重大安全隐患特别是雅安日报所公告各区县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查隐患整治的责任、经费、时间、措施“四落实”情况;
(四) 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落实情况。查2005年度召开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情况,区县及部门主要领导是否按季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五) 查2005年度事故查处及结案情况,特别是重大事故查处结案情况,安全警示片的观看情况;
(六) 产煤区县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情况。查是否真关、真停;
(七) 查各区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消防、建设、水电重点工程、食品卫生、学校安全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二、时间安排和参加单位
2006年1月13日开始,1月13日至1月18日督查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名山县、雨城区(如时间有变,以电话通知为准)。
市级参加单位及人员为:市安监局1人、市交通局3人(运管、海事)、市国土资源局1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人、市公安消防支队1人。请各单位于1月11日前将人员名单报市安办(电话:2351316,联系人:李进)。市安监局、交通局、交警支队各派一辆车参加督查。
三、督查方式
此次督查主要是采取明查与暗访、以暗访为主和听取汇报与实地抽查、以实地抽查为主的方式开展工作。督查重点要涉及被督查地区的重点行业、重点场所以及关键企业、关键部门、关键岗位。
被检查地要有书面汇报材料;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与区县领导及部门交换意见,提出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和建议。
二○○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