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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2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8-12-21 11: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2月20日我局拟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酸洗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0日-2018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2227474

传    真:0835-2242025

通讯地址: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一、建设项目名称: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酸洗生产线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厂区内)

三、建设单位: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建安公司拟对联合厂房二的原料酸

洗生产线进行改造:对现有酸洗房间门窗进行封闭,对房间内逸散的酸雾废气经负压抽吸进行收集,收集的酸雾通过管道送入本项目新增设的酸雾净化塔,经处理后由本项目新增设的15m排气筒排放。

六、项目环保设施(措施):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施工期

施工车辆

燃油尾气

无组织排放,加强通风

达到《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

营运期

硫酸雾

 对酸洗生产线房间门窗及顶部通风口进行密闭,对房间内的酸雾废气采取负压抽吸,经收集后送本项目新增的酸雾净化塔,经处理后由本项目新增的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施工期

生活废水

利用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

运营期

生产废水

酸雾洗涤循环系统定期排水:本项目酸雾净化塔洗涤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少量废水,该废水依托厂区废水处理站的酸性废水预处理系统。

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名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达标排入名山河。

废酸洗槽液:拟采用熟石灰对酸液进行中和处理后再依托厂区废水处理站的酸性废水预处理系统。

地下水污染物

运营期

生产车间

采取分区防渗,酸雾净化塔、循环水洗涤收集槽(池)、酸雾循环洗涤水排放管道为本项目的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措施为:P8厚 250mm混凝土、2mm厚土工膜,渗透系数10-7cm/s,池壁防水涂料。

/

固体废物

施工期

废包装材料

由废品收购站回收。

有效地进行处理,不会形成二次污染

营运期

固废

分类收集处理,去向合理

施工期

采取降噪措施,禁止在午间和夜间施工。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将影响降到最低。

营运期

厂房隔声、减震降噪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内进行改造,项目不新增工业用地,不新建建构筑物,不涉及地表开挖及土建。项目对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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