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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监察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和 政务服务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5-09-29 15:5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级有关部门:
    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

                          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和

政务服务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

市监察局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市政务服务中心各派遣部门、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四川省实施行政许可规程》(省政府令第181号)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市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等行为,根据省监察厅《关于认真贯彻监发〔2005〕2号文件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部署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进行2005年度全省市(州)政府政务(行政)服务中心考核评比的通知》的要求,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派遣部门和市级有关部门进行一次督促检查,现将督促检查安排如下:

一、督促检查的重点及范围和内容

1、雅安市监察局《转发四川省监察厅关于认真贯彻监发〔2005〕2号文件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雅市监发〔2005〕字第18号)指定重点抓好的10个部门和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2、重点督促检查各派遣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是否按要求统一受理和执行在中心收费窗口缴纳费用的情况;对批准取消、保留的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应该以各种方式进行公开的情况;对窗口及工作人员是否按要求到位,配合政务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教育、监督、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承诺时限是否在法定时限内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办事效率高;是否将行政许可职能调整归并到一个科室,并成建制地前移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方便办事、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二、时间安排

重点抽查的时间安排为10月12日至18日,共计5天。

10月12日下午抽查市建设局(含规划处)、市环保局;

10月13日上午抽查市公安局、市国税局;

下午抽查市质监局、市卫生局;

10月14日上午抽查市安监局、市房管局;

下午抽查市林业局、市地税局;

10月17日上午抽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下午抽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0月18日上午抽查市水利局、市工商局;

下午抽查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

10月19日上午抽查市交通局、市财政局;

下午抽查市消防支队、市气象局。

三、方法步骤

重点抽查采取听取汇报,看政务公开方式,查自查落实情况和有关制度落实情况,通报有关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情况。

四、要求

一是按雅市监发〔2005〕字第18号文件要求,认真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四川省实施行政许可规程》的教育和对照自查情况;二是认真总结和推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力求取得实效;三是对问题突出拒不整改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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