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司法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环发〔2004〕57号)精神,按照四川省对此次整治行动的具体安排和部署,切实搞好我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行动专项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雅安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工作。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吕火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帅 韬 市环保局局长
漆家华 市经贸委副主任
孙久国 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朱子义 市环保局副局长
唐兴国 市安监局副局长
郭 清 市工商局副局长
邹 鹏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朱子义兼任办公室主任。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