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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4-02-02 15: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最近,在韩国、日本、越南等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以及我省毗邻的广西、湖北、湖南等省相继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疫情。高致病性禽流感是对养禽业危害极大的烈性传染病,局部地区已感染到人并导致死亡。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04〕6号)及四川省加强禽流感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禽流感的防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

(一)高度重视禽流感的严重危害性。目前,禽流感防疫形势

十分严峻。一旦疫情蔓延,不仅对我市畜牧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危害,还可能引发公共卫生问题,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各区县、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动员、周密部署,抓紧组织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禽流感防疫工作的领导,对本区县禽流感防疫工作负总责,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疫情扩散和引起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市畜牧局、市卫生局要分别组织制订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和人感染禽流感的防治预案。各区县要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疫情,要立即启动预案,发布封锁令,全力控制和扑灭疫情,严防疫情扩散和蔓延。各级政府要切实保证必要的防疫经费,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明确防疫经费补助政策,保障禽流感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动物防疫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基层乡镇有机构、有队伍、有能力实施各项防疫措施。

二、进一步加强畜禽及其产品的进出境检疫工作

(一)严把检疫关。进一步加强畜禽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坚决防止境外禽流感疫情传入我市。畜牧部门要充分发挥设在石棉挖角、天全两路等两乡镇的公路动物监督检查站的作用,加强对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发挥堵源作用。加强对来自疫区工具的检疫和消毒,严格出入境人员的卫生检疫。

(二)加强动物引种申报和检疫工作。畜牧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引进报批制度。凡跨省引进种禽的,必须严格办理有关手续,获准后方可引种。鉴于目前禽流感疫情,从即日起,暂停从省外引进商品禽、种用禽及产品。

(三)畜牧、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做好禽流感疫情的监测工作。密切关注禽流感疫情发生情况,关注疫情动态,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传播并立即上报。

三、切实落实禽流感的防治措施

(一)市畜牧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科学的防治规划,制订禽流感疫情扑灭计划,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抓紧建立和完善禽流感疫情报告和网络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疫情预警机制。加强疫情检测、监测体系建设,及时、准确掌握禽流感疫情。对发生的无论是禽流感,还是传染给人的疫情,都不得瞒报、谎报、漏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三)要突出抓好重点地区、大型养殖场和养殖专业大户的防疫工作,加强疫情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疫情。

(四)加强对各种媒体的管理。各种媒体要严守宣传纪律,违纪者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领导人的责任。

(五)畜牧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准备,储备好禽流感疫苗,突出抓好春季禽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预防禽流感在市内传播。同时,要加强配合,积极开展禽流感的监测。一是及时了解各地家禽养殖场中禽流感的疫情情况,及时了解相关从业人员中流感样症状的发病情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和处理。二是加大对有关标本的采集、送检工作力度,做到早发现、早防治。三是各医疗单位要加强对门(急)诊、发热门诊的管理,发现异常情况报告当地疾控部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四是结合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宣传,加强流感和禽流感防病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特别是有关从业人员的防病意识,增强其自我防病能力。

(六)坚决扑杀染疫禽类动物。一旦发现疫情,立即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处理。对疫区病鸡和疫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的所有禽类动物要全部扑杀;对带有高致病毒的禽类及同群禽要全部扑杀。各地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染疫禽类动物的扑杀和无害处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尽快加强禽类动物免疫工作。要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抓紧做好全市范围内禽类动物的免疫工作。

(八)财政部门要妥善安排有关资金。各区县要通过支出结构调整,保证重点支出,确保疫情出现后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预案启动后所需的各项经费,切实保证必要的防疫经费,保障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协作

禽流感防治工作涉及面广,各区县人民政府一定要及早部署,密切监测,严加防范。各有关部门要在区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合作,各司其职,做好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工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统一指挥下,发挥组织、协调动物防疫工作的职能作用,统一组织开展禽流感疫情监测、免疫、扑杀、消毒和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区县财政部门要增加禽流感防治经费投入,全力支持禽流感防治工作;卫生部门要做好人群中禽流感发生情况的监测工作,加强与动物防疫部门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开展检测技术交流使用;公安部门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加大对违法经营畜禽及其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工商部门要根据市场上走私和来源不明的禽类产品销售的情况,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存放、销售禽类产品的冷库、加工点进行清理检查,如发现有来自疫区国家和地区走私禽类产品一律销毁处理;交通部门要协助疫区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立和管理,优先安排禽流感防疫物资的调运;外经贸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动物防疫部门做好禽类屠宰厂的防疫工作;军分区和武警支队要在做好部队动物防疫工作的同时,积极支持驻地的禽流感防疫工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种媒体的管理,对国外发生禽流感情况的报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国内发生禽流感疫情,按照农业部统一对外的原则,各媒体不得擅自公开报道。

                         二○○四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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