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再就业工作,市政府决定召开全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8月6日(星期四)报到,8月7日开会,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荥经县荥经饭店。
三、参加人员:各区县政府分管人事劳动工作的副区县长,各区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局长、财政局局长、就业局局长,市财政、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国税、地税、人行、工行等部门负责同志。
四、会议内容:传达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通报我市上半年再就业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再就业工作。
二○○三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