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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二OO三年度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 先进单位的决定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3-12-17 16: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发展,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根据《雅安市行政部门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市政府决定对2003年完成执法目标和遵守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经考核取得优秀的汉源县人民政府等10个单位予以表彰,授予“2003年度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继续奋发努力,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同时,要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向先进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奋力推进“三个转变”、实施“11421”发展战略性思路、建设高水平小康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雅安市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名单

                       二OO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雅安市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名单

一、县政府:汉源县人民政府,石棉县人民政府。

二、市级执法部门:国税局、公安局、建设局、审计局、药监局、司法局。

三、市级部门管理的执法主体: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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