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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十二条措施加强规范农民夜校运行管理

来源:市扶贫移民局 发布时间:2018-07-11 09:5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我市制发的《雅安市加强和规范农民夜校运行管理的十二条措施》,旨在长期办好办实农民夜校,全面提升新时代农村党员群众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履行宏观管理职责,乡(镇)党委书记履行主管职责,村级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履行主办职责。各级部门及社会各界提供师资、教材、场地等支持。

二、规范运行机制。建立“县(区)校务委员会(总校)+乡(镇)中心校+村本校+教学点”立体办学体系,总校负责制度机制建设、教学大纲编制、本土教材编写、师资队伍建设、办学理论总结等,中心校负责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教法实验、教材试用和示范培训等,村级夜校负责需求收集、学习动员、教学实施、工作记录、设备维护、情况反馈等工作。

三、科学布局阵地。每个县(区)建立1所农民夜校总校,乡(镇)党委主办1所农民夜校中心校。每个县(区)要建立2—3条农民夜校示范带,每个乡(镇)选育培树1—2个农民夜校示范校,每个村建立1个以上本土教学实践基地。

四、选优配强师资。择优聘请人员,分时事政策、道德法治、技术技能、乡风文明和文化科普5大类组建专兼职师资队伍,市、县(区)、乡(镇)、村入库师资分别不少于100人、50人、30人、6人,对热门课程和急需紧缺教师实行联聘联用。

五、精编本土教材。以县(区)为主体编撰一批以专业知识、案例汇编为主的通用教材,绘制一批以口袋书、漫画书为主的具有地方特色、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农村群众简明读本和实用技术教材,摄制一批具有本土特色的音像教材。原则上市、县(区)、乡(镇)三级教材库入库纸质教材分别不少于100种、50种、30种,音像教材分别不少于30小时、20小时、10小时。

六、科学设置内容。做到市级有教育培训纲要,县(区)有教育培训规划,乡镇有教育培训计划,村有教育培训课程,突出以学政策为核心、学技术为重点、学法律为基础、学文化文明为兜底的教学内容设置。原则上每月开课不少于2次4学时,提倡多设置10多分钟的“微课堂”。

七、灵活办学模式。配套开办“网上夜校”,推行“农民夜校+数字电视”“农民夜校+互联网”“农民夜校+移动终端”模式,有效实现农民夜校上广播、上电视、上互联网、上手机。探索推广“实训+网络”“课堂+现场”“集中+流动”“站点+大喇叭”“坝坝舞+微视听”“百姓上讲台”“以赛促学”等特色办学模式。

八、提升办学效果。年初建立培训需求台账,制定全年教学培训计划。逐步深化拓展以利益联结、需求联结为导向的组织动员方式,课前发布培训预告,做好教学准备工作;课中组织好群众认真听课,并对教学实施情况和讨论情况等进行记录;课后组织参训群众评价培训效果,搜集反馈意见并归纳小结。通过举行农民夜校办学观摩现场交流会和校长论坛等方式,总结推广各地务实管用的办学模式和经验,推动农民夜校“长期办下去”。

九、实行积分管理。细化完善群众学习积分管理办法,制定“比学晒学奖学”措施,探索实施学习积分结果运用制度,重点形成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奖励制度,将个人或家庭学习积分与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文明户评选、就业推荐、创业扶持等挂钩。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学习积分兑换实物奖励。

十、强化考核评估。党员干部参学、带学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师资库教师通过农民夜校服务脱贫攻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业绩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关心激励、评优推先等的重要参考。市级每半年督查不少于1次,县(区)每季度督查不少于1次,乡镇每月到村摸底跟踪不少于1次,对考评优秀、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表扬,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十一、定期评比表彰。按照有场地、有标识、有人员、有设备、有网络、有师资、有教材、有制度、有活动、有特色“十有”标准,评选一批农民夜校示范校和示范实践基地,培养培育一批有一定产业基础和规模、有带领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意愿和能力、有一定经营管理能力的农村产业发展示范户和党员骨干带头人,培育选树一批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学员。

十二、落实工作保障。县(区)要强化农民夜校经费保障,坚持适度、节约、高效原则,积极以项目、活动等形式从本级财政争取经费支持,专项用于农民夜校日常运行、管理维护、教材编发、基地建设、授课补助、示范评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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