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3-22 15: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的通知》(川府发〔2018〕10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调查任务

按照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新修订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和“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全面调查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和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查清全市各类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耕地细化调查、批准而未建设用地调查、耕地等别调查评价等;查清全市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

二、调查时间安排

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程细化,组织开展试点、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2019年下半年,完成全市调查成果的整理、更新和汇交,汇总形成全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2020年,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待国务院和省级成果发布后,及时发布市级成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雅安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涉及调查业务组织实施和指导检查方面的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涉及调查经费和物资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协调;涉及数据统计和分析方面的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统计局负责处理;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县(区)要迅速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负责好本县(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县(区)领导小组组长对调查成果质量负总责。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调查。

(二)确保经费到位。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市级财政负责落实市级土地调查任务、市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经费;县级财政负责本县(区)土地调查任务、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经费。各县(区)要多方筹措,统筹安排,将土地调查经费列入相应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调查经费足额到位,保证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加强对调查经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保证调查质量。各县(区)要对本县(区)调查成果质量负责,对调查项目实施全程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土地调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报送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虚报、瞒报、篡改调查数据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问责。严格执行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附件:雅安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2日 

附件

雅安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人员名单

组   长:徐一心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廖 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 伟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宋剑洪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郑建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江 洪   市财政局副局长

董 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宋贤忠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 微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心愚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郭 猛   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总规划师

张 勇   市水务局副局长

曾 林   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 伟   市林业局副局长

周惠玲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张钰雷   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宋贤忠同志兼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