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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六举措”确保春节物价稳定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02-11 15:3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和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价格监管部门加大市场检查巡查力度,要求广大经营者应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周密安排部深入组织开展。要求各行各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价格政策,遵循公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自觉守法,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印发了《关于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并要求各县(区)发改部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深入开展2018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加强动态监测和分析预警,重点做好粮油肉禽蛋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发现价格波动倾向性、潜在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应对。建立完善应急监管预案和工作机制,妥善处置价格矛盾和纠纷。

三是明码标价,诚信经营。要求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做好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工作,切实履行告知义务,标示的内容要与实际相符,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者和行业协会、商会不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大重点领域检查巡查力度。春节期间价格检查巡查工作突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要求宾馆酒店、餐饮业、烟酒专卖店、家政服务、美容美发场所等服务行业的经营者在节日期间应履行价格承诺,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洗车场、停车场经营者,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诚信经营。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采取“检查、服务、宣传”等方式,寓服务于检查中,通过向经营者免费发送各种价格宣传资料、提醒告诫经营者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等方式,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合法经营诚实守信,营造春节期间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六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春节期间将安排专人负责 “12358”价格举报系统的电话值守工作,热情倾听、耐心解答群众价格政策咨询,快速办理价格投诉举报,积极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价格执法人员280余人次,检查各类单位430家,当场整改17家,发放各类价格宣传资料18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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