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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公安局对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1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1-16 15:0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白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主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的建议》(第1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交通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力度的建议。

公安交警在继承传统交通文明宣传模式的基础上,顺应时代需要,紧跟时代步伐,以“五进”为纽带,以巩固舆论阵地为抓手,开拓性地创新了雅安公安交警宣传的新模式,即成立了畅通雨城新媒体工作室,集宣法、便民、提示、互动、曝光、直播及微短剧等形式为一体,借助微博、微信两大平台拓宽传播渠道,扩大服务范围,灵活宣传措施。同时,我们还与科技公司积极合作,正在研发自主的APP手机服务端,深化便民服务体验,更加快捷地推送交管信息。

二、关于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创良好交通环境的建议。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管理是由政府牵头,公安交警具体实施,社会共同参与的一项系统的社会管理工程,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离不开政府的领导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公安交警正积极地通过自身的管理和宣传呼吁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守文明交通、共固交通安全。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机制做到协调配合的建议。

您的这点建议正是公安交警部门期待更好运转地社会综合治理的联动模式,如果公安交警长期在交管战线单打独斗,虽有政府的统一领导,但没有其他职能部门的配合,没有顺畅的协调配合,没有步调一致的联动机制,只能是事倍功半。同时,还应更深程度地引入交通影响评价机制,将交通规划引入建设规划范畴,有效提高交通组织、服务能力。

四、关于有效措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建议。

我们的奋斗目标是打造“三大标杆”,即打造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标杆、打造队伍建设标杆、打造执法规范化标杆。其中打造队伍建设标杆是根本,打造执法规范化标杆是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关系公安交警良好形象,关系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关系队伍执行力。为了规范执法执勤行为,更有效地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直属一大队组建了机动重案中队。

五、关于有效整治非法营运行为的建议。

查纠非法营运的管理主体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我们于今年年初主动会同运管部门在西门车站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对违停的非法营运车辆按照《道法》进行劝离和查处,净化车站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同时,交警直属三大队作为人力客运三轮车通行秩序的管理部门,除日常整治以外,也在积极地探索人力客运三轮车的管理模式,如对现有人力客运三轮车再次进行“二合一”或置换其他公共交通营运等模式。

六、关于运用科技手段加大路面监管的建议。

自2016年以来,公安交警科技管控建设得到了空前发展,2016年共新建违停抓拍系统101套,货车管控系统12套,高空探头10套,电子卡口系统58套,交通信号灯16套(尚未交付使用),极大加强了公安交警的路面管控力度。同时,公安交警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招标技术公司对中心城区的交通信号灯的运行进行维护,调研科学合理的信号灯配时方案,缓解路口拥堵。

七、关于合理设置停车位的建议。

雨城区中心城区特别是老城区,因道路规划陈旧,交通配套设施匮乏,能够规划临时停车位的空间有限。因此,公安交警会同住建部门统一了老旧城区新建立体停车楼,新城区强化配套建设停车位的管理思路。目前,老城区已投入使用两座立体停车楼,尚有两座还在建设之中。政府以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对中心城区临时占道停车位实施科技化管理,现已完成了临时占道停车位地磁感应系统的安装。同时,公安交警部门积极推动临时停车差别化收费的管理方案,以提高停车位的利用效率。在您的建议中在沿河两岸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停车场,公安交警于2016年年初在西康路东段开辟了每天下午17时至20时的临时停车区域,允许在该时间段内机动车可以靠沿河一侧停放,极大缓解该区域的停车需求。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雨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诚请您能继续关注雨城交通,监督公安交警管理工作,为建设美丽雅安共同努力。

雅安市公安局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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