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关于台胞证实行“一人一号终身不变”相关情况

来源:市外侨港澳台办 发布时间:2017-12-26 16: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1992年5月启用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胞证)是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和在大陆居留、旅行的重要身份证件。台胞证号码由证件持有人终身号、签发次数、签发机关代码3部分组成,证件号码前8位阿拉伯数字为证件持有人终身号,后2位为签发证件的次数,括号内的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为签发机关代码;自2006年6月起,福建省、江苏省和上海市、市公安机关签发的5年有效台胞证,取消了签发机关代码;自2008年9月25日起,台胞证号码实行“一人一号、终身不变”,以方便台湾居民在大陆工作、学习、生活以及从事金融、投资注册、购置物业等活动。目前,台湾居民持现有的台胞证,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