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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纪委监察局举报指南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11-14 17: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一、雅安纪检监察网受理举报的范围

(一)受理范围:对雅安市中共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上述组织和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按照中纪委、省纪委相关规定,对个人的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要通过行政复议、仲裁、司法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或者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如,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经济纠纷等社会问题、社会矛盾都不属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的范围,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二、雅安纪检监察网受理举报的办理

根据被检举、控告人的职务、职级和举报内容,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市纪委监察局受理对象为反映县处级干部及市级部门党员干部问题;为提高办理效率,反映县处级以下党员干部问题请按干部管理权限,直接向所在县(区)纪委监察局反映。

三、检举、控告人的义务

(一)检举、控告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二)检举、控告人应据实检举、控告,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全程反馈、严格保密。

(二)填写"举报内容"一栏时,力求详尽,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反映明确。

(三)反映中央、省驻雅单位的问题,请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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