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污染防治关乎人民的“水缸子”,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芦山县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信20170907011号群众反映的“岩堰口大山上香樟坪有人拟建养猪场,若该养殖场建立怕影响村民饮用水安全。”的举报内容。芦山县农业局协同宝盛乡人民政府第一时间对中坝村岩堰口香樟坪拟建养猪场相关手续办理情况进行核查,经查中坝村岩堰口香樟坪拟建养猪场为玉林山养殖场,项目业主为四川省优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并在芦山县发改局进行了项目投资备案,目前该养殖场尚未开工建设。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审批规定,科学论证四川省优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建的养猪场对周边环境及群众饮用水源的影响程度,若不符合相关要求和规定,坚决不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