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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5批)

来源:市群工局 发布时间:2017-09-07 16: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第15批  2017年9月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9月7日)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信20170821105     雅安市经开区清江村碱渣场污染土地。 雅安市 土壤 一、基本情况(一)2家硫化碱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1.四川民信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永兴镇青江村,年产量为3万吨,实际年生产2万吨。项目主要原料为煤和硫酸钠,产品为硫化碱,污染物有粉尘、二氧化硫、噪声、冷却水等。于2008年9月27日通过原名山县环境保护局验收(环验〔2008〕名04号),同意项目正式投入生产。2.雅安春江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经开区永兴镇青江村,建于2011年2月。现建有四台转化炉,年产硫化碱3万吨。项目主要原料为煤和硫酸钠,产品为硫化碱,污染物有粉尘、二氧化硫、噪声、冷却水等。2011年1月,项目通过市环保局审批。2016年12月,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该项目实施临时环保备案管理(雅经开管委〔2016〕156号)。(二)碱渣堆放场基本情况该渣场是四川省神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名山区民信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省名山区超强工贸有限公司、四川省名山区永兴工贸有限公司、四川名山区春江化工有限公司共用,由名山区永兴镇人民政府组织征地并建设,该渣场位于飞地园区(经开区)永兴镇双墙村6组、青江村5组附近,占地约为96.69亩,渣场东南侧紧邻名山河。 二、现场调查情况(一)硫化碱生产企业调查情况2017年9月2日,园区再次对2家硫化碱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2家企业正在停产整改。根据调查,2家企业停产前,分别存在如下问题:1.四川民信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废水外排、制片和制碱车间未设置碱气收集处理系统和废渣堆放“三防”措施不到位的情况。2.雅安春江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废水外排、制片和制碱车间未设置碱气收集处理系统、转炉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和烟尘超标等情况。(二)硫化碱渣场调查情况经查,硫化碱渣场在2013年已停止使用,渣场目前存渣量约23.68万立方米,渣场东南侧有少量渗滤液渗出并汇集在河道岸边,部分流入名山河。该渣场无环评手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人员对弃渣场末端渗滤液收集池和东南侧渗滤液进行了采样收集,并对渣场内的料渣进行了取样监测。8月11日、12日监测结果显示,老渣场挡墙外10米处渗漏口PH、COD、氟化物、硫化物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况,名山河渗漏口下游5米处PH、COD、硫化物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况。
 一、永兴镇硫化碱渣场综合整治情况 2017年6月23日,经开区印发了《关于停止使用雅安市名山区永兴镇硫化碱渣场的通知》(雅经开管委〔2017〕44号),立即停止渣场使用,并在现场设置了《关于停止使用永兴硫化碱渣场的通告》标牌。同时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永兴镇硫化碱渣场综合整治治理方案》。2017年7月28日,管委会对渣场道路进行了封堵,并对渣场水样进行了取样。2017年7月31日,园区组织召开了永兴镇硫化碱渣场综合整治治理方案专家审查会,对《永兴镇硫化碱渣场综合整治治理方案》进行了评审,提出了修改意见,要求补充浸出试验和地下水评价为实施方案提供支撑。8月23日,浸出试验和地下水评价单位已开标确定,并于8月24日进行公示。在正式方案未确定实施前,2017年8月3日,园区全面启动应急治理措施。一是在现场设置公示牌,向社会公开碱渣场整治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二是针对新渣场铺设有地表水导流管直排入名山河问题,对导流管进行全面排查,并进行防渗漏修补,防止渣场污水浸入管道流入名山河;三是全面疏通新老渣场周边排水沟,尽可能避免外部水源冲刷;四是封堵了新渣场排水口,将堆存区渗滤液及4个沉淀池内废水抽运至经开区名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置,截至9月6日,共抽运废水约2569立方米;五是组织铺设新老渣场防水土工布,以减少地表水渗入渣场,8月16日已完成新老渣场防水土工布铺设,铺设面积约4.2万平方米;六是安装新老渣场隔离网,8月20日全部安装完成,共265米;七是增设一名环境监管网格员,重点对碱渣场环境整治成果进行巡查,防止擅自使用碱渣场和破坏碱渣场整治措施的行为发生。二、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前执法情况2017年5月9日,名山区环境保护局分别对四川民信化工有限公司和雅安春江化工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要求,并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2017年6月9日,名山区环境保护局分别对2家企业下达了处罚决定书。2013年市政府就永兴镇硫化碱渣场曾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名山区立即暂停渣场的建设和使用,依法补办和完善国土、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在取得合法手续前,不得投入使用;并要求名山区立即对渣场围堰进行防洪除险加固,在确保渣场汛期安全的同时,杜绝废渣和渣场渗漏液污染河道水体。市环保局也多次去函,建议名山区封闭渣场,做好环境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四川省名山县民信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和名山县春江化工有限公司因未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硫化碱废渣贮存场所等问题,进行了环境行政处罚。三、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的情况接件后,园区就2家硫化碱生产企业目前整改进度再次进行现场督促,要求企业对照整改方案逐一落实。按照前期整改要求2家硫化碱生产企业均已完善了厂区内雨污分流系统,安装了碱气收集装置和脱硫设施,封堵了废水排放口,修建了雨水收集池,在收集厂区地面雨水的同时,减轻对外围水环境的影响。同时,四川民信化工有限公司完成了“煤改气”,消除煤烟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规建安全环境保护局、永兴镇人民政府于8月29日派出联合工作组,对信访件反映的五家硫化碱生产企业及新老硫化碱渣场周边30户村民开展群众回访工作。回访过程中,联合工作组共发出调查问卷30份,收回30份,接受回访群众对该信访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均表示满意,满意率100%。下一步,关于碱渣场的问题,飞地园区(经开区)将积极联合市环保局和永兴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有关要求,待浸出试验结果出来后,编制单位对《永兴镇硫化碱渣场综合整治治理方案》进行修改完善(2017年12月31日前)。园区将按照修改完善的《永兴镇硫化碱渣场综合整治治理方案》组织实施治理,达到环保相关要求。责任单位: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  责任领导:魏静东  飞地园区(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针对硫化碱渣场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2017年8月9日,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对名山区委副书记、区长余力、现任雨城区委副书记(2009年3月至2013年3月时任名山县(区)政府分管环保工作领导)林良军、现任汉源县委常委、纪委书记(2015年4月至2016年11月时任名山区政府分管环保工作领导)李平3人进行提醒谈话,对现任市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3年3月至2015年3月时任名山区政府分管环保工作领导)刘伟进行诫勉谈话;2017年8月10日,名山区监察局分别给予时任名山县(区)环保局局长张敏、分管环境监察大队的环保局副局长王剑、时任名山县(区) 环保局分管环境监察大队的负责人赵继明行政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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