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批 2017年9月5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9月5日)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信20170820114 | 雅安市名山区永兴镇五家硫化碱生产企业(四川神虹化工、民信化工、春江化工、恒丰化工、超强化工)长期煤烟和噪声污染,污水直接排放河流,碱渣到处堆放,严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 | 雅安市 | 噪声、水、垃圾 |
1.检查时,5家硫化碱生产企业正在停产整治。停产前,企业存在废水外排、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超标排污、噪声扰民等情况。 2.硫化碱弃渣场为五家硫化碱生产企业共用,在2013年已停止使用 3.五家硫化碱生产企业停产,正在对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改造;硫化碱弃渣采用新科技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理后综合利用。 |
是 |
1.2017年6月13日,名山区环境保护局对五家硫化碱生产企业私设排污口、制片和制碱车间未设置碱气收集处理系统、碱液渗漏流入外环境、转炉废气排放口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行为进行了处罚。2.对硫化碱渣场渗滤液,每天抽运至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名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暂存,并铺设防水土工布进行应急性整改。待浸出试验和地下水评价完成后,编制单位将对《永兴镇硫化碱渣场综合整治治理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规建安全环境保护局、永兴镇人民政府于8月29日派出联合工作组,对信访件反映的五家硫化碱生产企业及新老硫化碱渣场周边30户村民开展群众回访工作。回访过程中,联合工作组共发出调查问卷30份,收回30份,接受回访群众对该信访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均表示满意,满意率100%。市环保局将会同经济开发区规建安全环境保护局和永兴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有关要求,继续抓好以下整改措施的落实:一、要求五家硫化碱企业继续停产整改,在未达到环保要求前,不得恢复生产。二、督促经开区管委会于2019年12月31日前确保硫化碱渣场整治工程投入施工。关于硫化碱渣场的问题,经开区已委托省环科院编制了渣场整治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了方案评审,目前正在按专家要求补充浸出试验和地下水评价,根据浸出试验和地下水评价结果确定最终整治方案,飞地园区(经开区)再按整治方案实施渣场整治。飞地园区(经开区)负责跟踪督促,并按照整治方案按期完成渣场整治,并加强在整改期间的环境监管。责任部门: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领导:王 颀 市环保局副局长 |
针对硫化碱渣场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2017年8月10日,名山区监察局分别给予时任名山县(区)环保局局长张敏、分管环境监察大队的环保局副局长王剑、时任名山县(区) 环保局分管环境监察大队的负责人赵继明行政记大过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