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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群众信访举报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1批 )

来源:市群工局 发布时间:2017-09-01 17:5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第21批  2017年9月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9月1日)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20170827011     雅安市名山区前进乡清河村5组46号的“郑老五养鸡场”(养殖规模几百只),鸡粪未进行处理,肆意堆放,臭气熏天。 雅安市 其他 经现场调查核实,郑循祥鸡舍由自家院坝上搭建彩钢棚而成,未发现畜禽养殖粪便直排现象。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养殖设施不完善,养殖密度过大,养殖圈舍防臭设施仅为鸡场上方围设的一圈“花油布”,二是养殖场位于农户聚集区,对周边农户造成臭气、噪音污染。 属实 一是鉴于该养鸡场位于农户聚集区,且养殖设施不完善,养殖密度过大,无法有效与周边农户隔离噪音臭气问题,经前进乡政府与郑循祥沟通,郑循祥本人自愿将其仔鸡全部出售,今后不再饲养。二是针对养殖遗留粪污问题,责令郑循祥在2017年8月29日中午前对圈舍进行彻底清扫,将干粪进行还田消纳。截至目前,郑循祥已按照调查组要求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并办结。2017年8月30日,前进乡组织乡、村干部对清河村养殖户郑循祥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走访了受郑循祥养殖影响的10户农户,共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10份。据受访农户反映,养殖户郑循祥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态度积极、行动迅速、效果明显,周围农户对整治效果表示满意。
2 20170827082     雅安市天全县新场乡场镇居住区(距离乡政府200米)内有一养猪场(场主名叫钟春雷,规模一百头左右),粪便直接排放入青衣江的支流,污染水质,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当地居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希望督察组核实督办。 雅安市 水,大气     经案件调查工作组现场调查,该农户在2014年至2016年间,每年饲养1-2头猪,用于自食,2016年12月开始饲养5头种母猪,目前,共饲养5头母猪,27头仔猪(50斤以下),属散养户。目前,该养殖圈舍由钟春雷的妻子经营管理。根据《天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全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天府发〔2016〕30号),该圈舍距离新场乡场镇人口聚集区200米范围内,处于禁止养殖区。
   (一)关于群众反映“粪便直接排入青衣江的支流,污染水质”的问题。经案件调查工作组实地勘查,养猪圈舍位于钟春雷自家房屋后,与其他2户农户紧邻,圈舍左右两侧为庄稼地,后方约50米处有一小水沟。该圈舍虽然修建了约40立方米的化粪池,但由于没有充分有效利用,除猪粪由该农户自行收集用于农作物施肥外,养殖尿液、清洗圈舍的污水等由该农户自行设置的管道排入上述小沟内,存在污染水质的问题。
  (二)关于群众反映“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的问题。经案件调查工作组实地调查核实,距离圈舍最近的一户农户能闻到养猪产生的异味,同时,工作组还走访了圈舍周围7户农户共21人,其中5户13人表示未曾闻到臭味,2户8人表示在风大时能闻到臭味,影响了生活环境。
   (三)关于群众反映“当地居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的问题。2017年7月29日,署名为“韩”的写信人向信访部门反映该农户养猪污染问题。对此,新场乡政府开展了现场调查核实,该圈舍年出栏不足50头,虽然在禁养区范围内,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四川省农业厅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647号)有关规定,属规范化整改范围。因此,新场乡政府要求该农户按规定进行整改,并于8月7日进行了回复。8月10日,县农业局组织人员到该圈舍进行畜禽养殖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同时,对圈舍进行了检查,要求业主配套建设沼气池,对养殖产生的粪便、污水进行规范化处理,不得直排。8月19日,该圈舍业主启动沼气池建设,占地约100平方米。8月23日,县农业局及新场乡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再次到该圈舍进行政策宣传讲解,指导沼气池建设,并要求养殖废弃物需经处理后用于农业生产,不得直排。8月24日,新场乡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再次来到该农户,督促检查沼气池建设情况,要求加快建设进度,但因近期连续强降雨,建设进度较为缓慢,同时,到信访人家中,向其通报了处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针对“粪便直接排入青衣江的支流,污染水质”的问题。一是案件调查工作现场监督该农户于8月28日上午封堵了排污口,同时,要求该农户将养殖产生的尿液、污水引入化粪池内处理,待沼气池建设好后引入沼气池处理,并将沼渣沼液用于农业生产,不得外排;二是要求业主控制养殖规模,不得进行育肥猪养殖;三是由县农业局和新场乡政府督促业主进一步加快沼气池建设进度。
    (二)针对“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的问题。一是要求业主进行隔离除臭工作,采用砌砖等措施对圈舍与周边农户接壤部分进行隔离和封闭;二是定期对圈舍进行消毒灭菌和日常保洁。
   同时,我县将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散养户的监督管理和问题整改。一是要求并督促禁养区内的散养户迅速封堵排污口;二是要求并督促散养户修建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沼气池;三是要求并督促散养户不得直排沼渣沼液;四是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养殖户依法养殖,规范养殖。
    对于新场乡政府在畜禽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推进不力、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追责问责组已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案件调查工作于8月30日对该农户周边的7户21人进行回访,就信访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受访群众对调查处理情况表示认同。
    鉴于新场乡党委、政府存在履行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职责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拟对新场乡党委书记张勇进行立案调查,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拟对新场乡政府分管畜禽养殖的副乡长杨洪懿进行立案调查,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鉴于新场乡新场村“两委”存在对畜禽养殖户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建议给予新场村村主任杨开勇谈话诫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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