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批 2017年8月29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8月29日)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信20170824287 | 雅安市天全县鱼泉乡干河村地凯矿业有限公司干河铝土矿进行采矿生产污染村民饮用水。 | 雅安市 | 水 |
2017年8月25日上午11时左右,由天全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雪松,副县长徐刚、陈鸿和县国土、环保、水务、林业、疾控中心、鱼泉乡政府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通过调阅企业资料、查看现场及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调查,经查,未发现地凯矿业有限公司采矿生产污染村民饮用水的情况,但发现地凯矿业有限公司在采矿生产中存在其他问题,相关情况如下。(一)对饮用水的调查情况在群众代表的见证下,县疾控中心对冒水孔取水点及干河村五组村民(叶培武)家中管网末梢水分别进行了采样。8月26日,样品检测显示:取水点水质除色度、浑浊度超标外(取样前12小时降雨量为65.7mm,影响水质色度、浑浊度指标分析),其余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村民叶培武家管网末梢水除色度、浑浊度、铁超标外(可能与管道陈旧,铁锈等因素有关),其余指标检测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二)对矿山企业生产管理的调查情况.经查,地凯矿业矿山目前处于基建阶段,且正在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未发现超层越界开采行为,但发现地凯矿业在矿山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该矿山部分边沟因汛期雨水冲刷损毁,未进行边沟修复。2.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倾倒工程弃碴约1200立方。3.该矿在建设过程中存在林业方面的违规行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9.885亩。 |
是 |
(一)针对管网末梢水铁超标的问题,由鱼泉乡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措施: 1.督促干河村两委加强饮用水管网维护,对入户管网设施再排查,及时更换锈蚀管件,并指定专人加强供水设施日常管理,定期清洗、消毒。 2.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喝开水不喝生水,预防水疫疾病的发生。 (二)针对边沟损毁问题,由县国土局责令地凯矿业立即对损毁的边沟进行修复、对矿区及周边的边沟和路面及时维护。同时,加强对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管。 (三)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倾倒工程弃碴问题,由县水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地凯矿业行政罚款1.2万元的处罚,并责令其于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弃渣场的变更手续。 (四)针对林地违规问题,由县林业局负责督促地凯矿业在2017年12月底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植树、恢复植被。 (五)回访情况 2017年8月27日,鱼泉乡人民政府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对鱼泉乡干河村5、6、7组部分群众开展回访工作,向群众详细介绍了调查处理的相关情况,群众对调查处理结果表示认同。 |
鉴于县国土资源局对矿山日常监管不到位,造成矿山现场管理不规范,拟对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长许必桥进行谈话诫勉;鉴于鱼泉乡政府协助职能部门对矿山的日常监管不到位,造成矿山现场管理不规范,拟对鱼泉乡人民政府分管矿山副乡长杨世超进行通报批评。 |
2 | 信20170824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