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处置工作,市水务局积极探索“两研判两督查”工作模式,明确工作职责、快速现场处理,科学整改解决,全面跟踪督察,信访交办件处理有序开展。
一、“两研判”:一是现场研判,接件后立即与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县区水务局沟通,做到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属地单位、责任主体“四个明确”,推动案件高效办理;二是动态研判,办案过程中根据案件进展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方式,增添措施,确保案件办理符合实际,坚决不搞“一刀切”,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二、“两督查”:一是实时督查,对案件办理进行实时跟踪,督促责任单位每天书面反馈办理进展汇总上报市环保督察办和市信访局,案件办结后及时上报案件办理情况报告;二是开展“后督察”,由案件主办科室、相关责任单位、责任区县、局纪委共同组成案件调查处理专项工作组,聚焦问题是否解决、追责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三个问题开展后督查,及时跟踪调查,力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以点代面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