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会同芦山县人民政府强化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信20170817068号)的办理整改,通过五天的整改,芦山县大河村河道生态明显好转。
一是水环境明显提升。芦山县农业局对大河村开展渔业调查,现场发现有鱼类存在。芦山县环保局对大河水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经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二是河道日益整洁。经过5天的整改,目前,双甲砂石场已全部完成清场,河道平整疏浚完成,加工场地平整基本完成。同鑫砂石场加工场地平整和河道平整疏浚已经完成。
三是电站管理更规范。芦山县国土局、芦山县水务局、芦山县环保局对水电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立案调查3件,罚款16万元,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河道监管。芦山县制定《芦山县太平镇大河村河道长效监管工作方案》,成立大芦山县太平镇大河村河道长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下泄生态流量工作组、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组及野生鱼类保护工作组。三个工作组加强对河道巡查,一旦发现水电站不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非法采砂、电鱼毒鱼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进行查处,确保河道生态环境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