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8日,收到雅安市接受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信访维稳组《关于交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查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的函》(环督雅交﹝2017﹞53号)关于“自大河村修建小水电站后,河道被改变,生态遭破坏;另外有人在大河村和坪溪的河道里采砂,造成河水变黑和野生鱼类死亡”的举报件后,市水务局迅速成立督办小组,由于冀川局长带队会同芦山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现场调查,芦山县太平镇大河村河段共有5个小水电站,于2004年前建设,均为引水式水电站。沿河有2家河道采砂场,分别是同鑫砂石厂及双甲砂石厂,开采许可均已到期,根据芦山县政府制定的河道砂石专项整治方案,2家砂石厂(3个加工点)于2017年6月1日强制断电停止生产,目前已拆除了机械设备。同鑫砂石厂已完成清场、平整、河道疏浚,双甲砂石厂正在对储存砂石料进行清运、对河道进行疏浚、平整。
调查结束后,于冀川一行组织芦山县人民政府、芦山县水务局、芦山县发经局、芦山县环保局、芦山县农业局、太平乡镇政府等相关人员召开了专题会商会议。会议议定由芦山县政府负责统筹协调,芦山县发经局牵头对小水电建设情况、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芦山县水务局牵头对2家砂石厂拍卖情况、生产情况、违法违规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计划,限期完成整改。于冀川指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迅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调查核实,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列出时间表,限期完成问题整改,使芦山县太平镇大河村河道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确保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