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环保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县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采取四项措施推动环保生态建设。
一是加强环保知识学习。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加强对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为开展环保审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严格投资审计程序。在办理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中,将被审计单位办理环评报批手续情况纳入审计实施范围。三是强化环保资金监督。将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和资金纳入审计监督范畴,依法开展相应类型的审计。四是适时开展履职审计。根据省市统一安排,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