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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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分类 |
行政确认 |
事项名称 |
离婚登记 |
行使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婚姻登记条例》 |
办理主体 |
雨城区民政局 |
受理条件 |
条件: 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 2.该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 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4.双方自愿离婚; 5.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6.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7.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均可受理。 |
办理材料 |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本人结婚证; 4.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
法定期限 |
条件符合及时办理 |
承诺期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部门 |
雨城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
办理时间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
办理地点 |
雅安市雨城区碧峰峡路37号 |
联系电话 |
0835-2351855 |
权力运行流程 |
1.受理(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1)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2)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1)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2)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服务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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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