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单位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审核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二、审批性质
行政许可
三、申请条件
单位申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土地使用权。
四、审批对象
企事业单位
五、办理材料
1、转让(补办)申请;
2、《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4、原土地证复印件;
5、宗地图;
6、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土地评估报告。
六、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雅安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雅安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雅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按法定程序组织、协调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申请人办理补交土地出让金手续、签订出让合同。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通知》(川府发[2001]23号)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城市规划区新基准地价的通知》
一般住房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
计算方法: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出让土地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出让土地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价。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835-2229805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0835-2231410
投诉电话:市政务服务中心 :0835-2229415 市国土资源局:0835-2362306
办理个人房地产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个工作日)——办结(8个工作日)——申请人窗口取件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服务中心A区3楼,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点: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个人福利房上市交易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审核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二、审批性质
行政许可
三、申请条件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政策性住房转让;
四、审批对象
土地使用权人
五、办理材料
1、转让(补办)申请;
2、存量房买卖合同;
3、房地产买方《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4、原土地证复印件;
5、宗地图;
6、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六、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雅安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雅安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雅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按法定程序组织、协调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申请人办理补交土地出让金手续、签订出让合同。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通知》(川府发[2001]23号)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城市规划区新基准地价的通知》
政策性住房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
计算方法: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单位面积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单位面积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一级区383.00元/平方米,二级区308.00元/平方米,三级区171.00元/平方米,四级区79.00元/平方米,五级区47.00元/平方米;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835-2229805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0835-2231410
投诉电话:市政务服务中心 :0835-2229415 市国土资源局:0835-2362306
办理个人房地产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个工作日)——办结(8个工作日)——申请人窗口取件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服务中心A区3楼,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点: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个人自有住房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审核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二、审批性质
行政许可
三、申请条件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一般房屋转让
四、审批对象
土地使用权人
五、办理材料
1、转让(补办)申请;
2、存量房买卖合同;
3、房地产买方《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4、原土地证复印件;
5、宗地图;
6、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7、土地评估报告。
六、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雅安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雅安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雅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按法定程序组织、协调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申请人办理补交土地出让金手续、签订出让合同。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通知》(川府发[2001]23号)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城市规划区新基准地价的通知》
一般住房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
计算方法: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出让土地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出让土地时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价。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835-2229805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0835-2231410
投诉电话:市政务服务中心 :0835-2229415 市国土资源局:0835-2362306
办理个人自有住房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个工作日)——办结(8个工作日)——申请人窗口取件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服务中心A区3楼,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点: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单位土地使用权申请改变土地用途审核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审批性质
行政许可
三、申请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符合城市规划。
四、审批对象
企事业单位
五、办理材料(所有资料一式两份)
申请改变土地用途需提供的资料:
1、用地单位申请改变土地用途的请示;
2、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3、建设管理部门的规划意见;
4、地价评估报告;
5、宗地图件;
6、企业营业执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雅安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雅安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雅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按法定程序组织、协调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4、接市政府批准文件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补交土地出让金手续、签订出让合同或领取划拨土地批复。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做出许可决定。
2、承诺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10日内做出许可决定。
八、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依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通知》(川府发[2001]23号)。
计算方法:评估的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市场价格和评估的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后市场价格的差额。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835-2229805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0835-2231410
投诉电话:市政务服务中心 :0835-2229415
市国土资源局: 0835-2362306
单位土地使用权申请改变土地用途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个工作日)——土地利用科工作人员办结(13个工作日)——申请人窗口取件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服务中心A区3楼,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点: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个人土地使用权申请改变土地用途审核办事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审批性质
行政许可
三、申请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符合城市规划。
四、审批对象
土地使用权人
五、办理材料(所有资料一式两份)
1、个人申请改变土地用途的请示;
2、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3、建设管理部门的规划意见;
4、地价评估报告;
5、宗地图件;
6、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雅安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雅安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雅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按法定程序组织、协调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4、接市政府批准文件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补交土地出让金手续、签订出让合同或领取划拨土地批复。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做出许可决定。
2、承诺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10日内做出许可决定。
八、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依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通知》(川府发[2001]23号)。
计算方法:评估的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市场价格和评估的改变土地使用条件后市场价格的差额。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835-2229805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0835-2231410
投诉电话:市政务服务中心 :0835-2229415
市国土资源局: 0835-2362306
个人土地使用权申请改变土地用途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个工作日)——土地利用科工作人员办结(13个工作日)——申请人窗口取件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服务中心A区3楼,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地点: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办事指南
|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办理企业改制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资产处置审批事项指南
一、设定依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第433号)第二条:“国有企业改革时,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行业、企业类型和改革的需要,采取不同的土地资产处置方式和管理政策。”
二、审批性质
行政许可
三、申请条件
市政府批复实施改制的企业土地资产处置。
四、审批对象
企业单位
五、办理材料(所有资料一式两份)
1、土地资产处置的申请;
2、企业改制批准文件;
3、企业改制方案和土地资产处置方案;
4、原企业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5、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和土地估价报告;
6、原企业和新企业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登记机关雅安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雅安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雅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科按法定程序组织、协调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4、接市政府批准文件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补交土地出让金手续、签订出让合同。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依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土地出让行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通知》(川府发[2001]23号)规定收取土地出让金。
计算方法:出让土地使用权评估价与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差额。
九、联系方式
市国土资源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835-2229805 (办理地点: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雅安政务服务中心A区3楼,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0835-2231410(雅安市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投诉电话
市政务服务中心:0835-2229415国土资源局: 0835-2362306
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受理(2个工作日)——土地利用科工作人员办结(13个工作日)——申请人窗口取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