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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公安四项措施预防夏季道路交通事故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6-05 16:1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全力预防和减少辖区交通事故发生,天全公安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近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求,采取针对性措施,狠抓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确保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一、重源头监管。针对国道318线、农村道路沿线自然灾害频发、事故多发的实际,交警部门会同乡镇农交办,对国道318线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山体滑坡、泥石流、山体飞石、安全防护不完善等路段每日进行巡逻、排查,及时汇总上报相关部门、督促落实整改;到幼儿园、学校对校车管理台账、审批材料、保险、安全设施、驾驶人资质、校车行驶路线等进行检查;到客货运企业、公交公司,开展源头检查,严防“带病车”“问题车”上路行驶。

二、重事故研判。组织召开事故预防工作会,分析研判近期道路安全形势、管理措施、存在问题与事故成因,采取针对性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重路面管控。一是对客运车、货运车、危化品运输车、面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开展路面检查及常态化整治,重点检查驾驶人资质、车辆安全设施,从严查处超速、超员、超限超载、非法改拼装、酒驾、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二是联合乡(镇)农交办,充分发挥劝导点作用,常态化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持续强化对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面包车、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农村道路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四、重宣传力度。通过县广播电台,每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以“五进”工作为载体,采取散发宣传资料、横幅标语、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开展事故预防宣传;利用“双微”、交通广播、新闻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布辖区路况信息,引导群众选择合理的出行时间和线路,适时曝光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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