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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五条措施服务全市经济发展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05-22 09: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为切实贯彻雅安市公安局党委会议和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宏关于“落实服务经济发展便民、利民措施,守住‘亲、清’二字,敢为企业发展撑腰,敢为经济建设站台”重要讲话精神,经侦支队因地制宜,采取五条措施,全力为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严厉打击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的侵权假冒、合同诈骗、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坚持“既要保护知名品牌,更要保护雅安品牌”、“既要破大案,更要管小案”的理念,对企业的报案、求助做到闻警而动、快侦快破,千方百计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扫清路障。

二、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依法维护市场主体的正当权益。要求各分县局经侦部门对生产企业法人慎重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对企业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确有必要采取的,需报经侦支队同意。对协助外地公安机关对本地企业开展调查的,也需报经侦支队备案。同时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向企业伸手摊派、刁难企业、人为设置门槛而损害我市投资环境,坚决防止因执法不当而影响企业经营和地方经济发展。

三、强化服务理念,全面实施“警企共建,互助联防”机制。要求市、区(县)两级经侦部门将“访企业,接对子”主题活动常态化、经常化,深入到全市品牌企业、支柱企业、外来企业和正处于转型升级的重点企业中去,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三防”工作,即防止企业自身实施经济犯罪、防止企业内部发生职务犯罪、防止企业遭受经济犯罪侵害,提高企业防范经济犯罪的能力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四、围绕中心工作,树立大局意识,为全市招商引资和产业项目发展出实招、献良策。全市经侦部门要围绕党委政府和市局的工作部署,靠前谋划,积极创新经侦部门参谋方式。对与政府达成意向性协议的招商引资企业、项目,经侦部门要开展前置审查,重点对股东及法人基本信息核查、公司资信信息核查、注册资本情况核查等工作,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实力,及时消除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力维护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信誉度。

五、创新防范经济犯罪机制,全面深化警企关系。一是对企业的法律咨询和求助,做到随时需要随时服务。二是通过预警通报专栏、手机短信平台、微博微信等形式,及时向企业进行涉众型、多发性、常见性等涉企犯罪的预警提示,提高企业对经济犯罪的防范能力。三是邀请企业代表参加“3.15”“4.26”“5.15”集中宣传活动,既展示企业形象,又提高法律意识。四是与企业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搭建警企文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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