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一级廉政风险岗位自查评估领导小组。及时、准确、规范、全面做好一级廉政风险岗位自查评估工作
二是落实自查评估责任。明确局各分管领导为分管科室(单位)自查评估主体责任人,扎实做好分管领域自查评估工作。
三是因岗设险全覆盖。按照局领导分管事项、科室(单位)三定方案要求,着力找全、找准行权事项,做到行权风险应查全查、应设全设,不漏项。
四强化监督检查。为确保自查评估取得实效,对各科室(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逐一约谈,督促工作开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提升自查评估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