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市民也可在上面查询到企业公告情况,并对其提出异议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让更多有需求的企业享受到商事制度改革的红利,国家工商总局于去年底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自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记者了解到,自启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以来,截至3月底,我市已有20余家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企业“进门容易出门难”的难题或将得到有效改善。
改革成效初显
全市20余户企业从中受益
“简易注销真是太方便了,填好信息就能回家等消息,再也不用来回跑,也减少了我们企业登公告的成本。”汉源县一家废旧金属回收企业之前在富林镇主要经营废旧金属及其他废旧物质收购等,如今,该企业老板张莲珍有了新的打算,着手将企业注销。与之前企业注销需要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一系列材料相比,简易注销让张莲珍感觉一身轻松。
张莲珍所在的企业只是我市享受到该项政策红利的企业之一。
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解到,自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启动以来,一个月时间内,我市已有20余家企业在该系统发布了简易注销公告。
据了解,与之前相比,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特点:即,简化企业注销办理程序,取消了公司清算组成员备案环节;同时改变发布公告方式。企业无需刊登公告,可自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另外,也减少企业的申请材料。“极大方便了企业退出市场!”市工商部门行政审批相关负责人说。
在方便企业退出市场的同时,此次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还增加了公告异议的社会监督功能,引入了企业承诺制,强化了企业的法律责任。按照《意见》规定,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使得注销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政策解读
哪些企业能进行简易注销
记者采访了解到,虽然《意见》已实施一个月时间,但对该《意见》政策知晓的企业并不多。简易注销虽方便快捷,但并不适用于所有企业。
据了解,《意见》明确了此次简易注销的适用范围: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以下称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而对于那些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正在被立案调查等八类情形的企业,《意见》规定不适用于此次简易注销程序。
另外,对于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意见》则规定,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同时,根据《意见》,此次简易注销主要需要三个程序: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公告、等待是否有人提异议,以及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简易注销登记过程中,若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意见》规定,登记机关可以依法作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在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来源:雅安日报 时间:2017-04-06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蒋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