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 规章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政府规范性文件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历史文件

关于印发2017年雅安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2017-03-03 11: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医疗机构:

现将《2017年雅安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雅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24日

2017年雅安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点

2017年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大美雅安、健康雅安”建设中心任务,以扎实推进妇幼健康扶贫、全力保障全面两孩政策、加快提升妇幼公卫服务能力、着力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强化监督及行风文化建设为重点,有效保障母婴健康安全,大力提升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一、扎实推进妇幼健康精准扶贫

(一)全力实施妇幼健康精准扶贫。坚持贫困人群、医疗措施、保障政策、救治效果“四个精准”,全面推进贫困孕产妇精准识别,做到精准施治、兑现政策、提升服务,实现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零支付,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继续开展0-6岁残疾儿童筛查,配合市残联为15名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等补助。

(二)加快提高民族地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扩面实施妇幼健康服务对口支援项目,进一步提升民族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紧盯民族地区妇幼健康服务短板,将产科、儿科及相关支撑学科作为妇幼对口支援、区域协作的优先领域,重点支持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大力提升民族地区妇幼健康服务水平。

二、全力保障全面两孩政策实施

(三)加快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把握机构整合契机,主动争取市、县(区)两级政府对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的支持,大力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快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2017年标准化建设达85%以上。在县级医院项目建设中重点扩增产科业务用房,着力提升产科服务能力。配齐配强乡镇卫生院(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妇幼计生人员和村医,夯实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妇幼保健人才队伍和重点学科体系建设。

(四)全面加强妇幼保健能力建设,优化整合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深度融合,有效发挥资源整合效应,不断加强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规范化建设,合理配置并有效利用产儿科服务资源,有效满足妇女儿童健康服务需求。积极创造条件组建妇幼健康医疗联合体、远程医疗、对口支援、互联网+妇幼健康等方式,高效借力优质资源下沉,着力提高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持续推进产儿科分级诊疗,完善双向转诊机制,引导群众就近有序就医,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缓解妇幼健康服务供需矛盾。

(五)建立健全产儿科急救网络,全力保障母婴健康安全。顺应新时期生育服务需求,落实生育服务政策措施,健全织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有力保障母婴健康安全。雅安市产儿科急救中心已于2016年建立,2017年各县(区)至少建立一个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与省、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形成三级救治网络和联动体系,实现服务设施完善,学科人才齐备,急救通道畅通,运行机制高效,急救服务精良的工作目标。

(六)优质提供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逐步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儿童预防接种和计划生育服务内容,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打造“一条龙”妇幼健康服务链。启动规范化孕期保健专科门诊创建活动,积极参加省级遗传咨询培训工作,大力规范遗传咨询技术服务与管理。充分发挥“生育服务咨询室”、“两孩生育”联合门诊、“优生咨询”门诊的作用,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备孕指导、妊娠风险管理等系列服务,有效保障母婴健康安全。

三、加快提升妇幼公卫均等化水平

(七)高效实施妇幼健康民生工程,着力提高婚检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规范实施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坚持政府主导原则,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领导,通过政府协调争取财政、民政、妇联等部门配合,逐步实现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与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模式。不断强化宣传动员、技术培训、风险评估、质量控制和经费管理各环节工作,加强工作督导,努力实现全市婚检率达7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9%以上的工作目标,有效降低出生缺陷风险。

(八)及时解决民生工程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县区要切实做好民生工程的数据统计和进程监督,及时研究并畅通工作梗阻,保证完成省市级目标任务。

(九)着力推进妇幼公卫服务均等化。加强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强化项目绩效考核,督促落实免费妇幼保健服务内容。指导县(区)根据财政部门“因素法”分配重大公卫项目资金的要求,落实妇幼健康重大专项任务,扩面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妇幼重大公卫项目,优先覆盖贫困地区和人群。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住院分娩补助与基本医保支付政策衔接。重点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质量控制、督导考核,大力提高孕产妇“三病”孕早期检查率和艾滋病毒、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规范治疗率。

四、着力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

(十)加快拓展妇幼健康服务内涵。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并重的工作方针,推进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与综合医院有机结合,建立区域内防治结合的妇女儿童健康综合服务模式,为妇女儿童提供预防、保健、治疗与康复相结合的健康管理服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强化“大卫生、大保健”思维,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以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为抓手,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内部改革,规范设置业务部、打通临床与保健分离的壁垒,实现保健与临床业务深度整合,面向妇女儿童提供防治结合的健康管理服务,建立有利于防治结合的妇幼保健机构运行新机制,为妇女儿童提供预防保健和常见病诊疗服务。切实履行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职责,大力加强集体儿童卫生保健服务。大力倡导母乳喂养,持续提升爱婴医院品牌质量,力争2017年在巩固原有15家爱婴医院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新增创建1家爱婴医院。

(十一)全面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加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验室室间质评和风险评估质量管理,规范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全覆盖开展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增补叶酸服务,加快完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网络,探索建立产前筛查和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分中心,提高产前筛查(诊断)率和服务质量。加快健全新生儿遗传性疾病、听力筛查及听力障碍诊治网络,提高新生儿遗传性疾病、听力筛查与诊治服务质量,强化阳性患儿追踪、随访和干预,有效提高患儿生活质量,协同推进出生缺陷三级防治工程实施。

(十二)规范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启动调整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例平包干结算标准工作。全面落实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大力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着力提高服务个性化、精细化水平。大力加强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减少非意愿妊娠。做好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与管理,进一步加强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持续加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病残儿医学鉴定规范管理。

五、依法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监管

(十三)精准开展妇幼健康服务监管。严格母婴保健技术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机构、人员准入,持续强化技术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启动实施“母婴健康,我在身边”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开展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助产技术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代孕、“两非”等违法行为。推进落实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的工作要求,有效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监管。重点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量管理,有效保障生育群众健康权益。全面开展出生医学证明巡查,规范管理母婴保健法律证件,坚决查处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加快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广“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以微信、APP为载体,广泛提供在线预约诊疗、诊间提醒、缴费支付、检查报告查询等便捷服务,切实改善妇女儿童就医体验。加快推进产儿科资源及服务信息动态发布,基本实现产儿科服务信息定位导航、微信在线提示等就诊指引,引导促进群众合理、有序就医。规范推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产妇分娩信息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提高数据报送率和准确率,有效加强相关服务的监督管理。大力优化整合妇幼健康信息统计工作,分析利用产儿科分级诊疗相关业务数据。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大力加强妇幼信息安全管理。全面加强雨城区省级三网监测点: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出生缺陷信息质量控制,持续提高妇幼卫生监测和年报质量,为妇幼健康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六、有力加强妇幼健康行业行风文化建设

(十五)全面加强党风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压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行业医德医风建设,严肃查处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行为,全面推进行业作风建设,塑造行业清风正气。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妇女儿童健康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满意度。

(十六)培育弘扬妇幼健康文化。全面加强妇幼健康正面宣传,以传统和新媒体为重要载体,深度挖掘报道妇幼精准扶贫、全面两孩政策服务、妇幼健康核心指标改善等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利用世界母乳喂养周、世界早产儿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等重要时点,广泛开展妇幼健康政策和知识宣传,增强妇女儿童自我保健意识。大力加强妇幼健康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妇幼健康文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树立妇幼健康良好形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865    蜀ICP备1302130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