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园区重点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以及脱贫攻坚工作监督检查情况,重点检查了“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及办公设备采购、3个市级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建设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单位公务用车、日常接待等实际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了市农业园区扩园强区规划编制资金使用及设计单位的确定是否符合程序;重点检查了信息平台、宣传平台、创新创业等资金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了脱贫攻坚工作是否按进度进行和资金是否到位等问题。市农业园区在开展工作的同时将监督检查同步实施,确保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