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即法定办结时间为30个工作日。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6年9月26日0时起,在雅安市市本级(中心城区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由于不动产登记工作在全国来讲都是一项新的工作,面临如国家下发登记软件规定的登记条件严格,登记程序繁琐等困难,我们已采取了很多办法,以方便老百姓为出发点,结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不动产统一登记事项进行了梳理,优化了办事流程,工作人员全力提高出证效率,现实际办结时间已明显缩短。今后,我们将进一步研究优化办事流程,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办事群众。
雅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