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空气质量监控、监管工作。本年度安排财政专项资金450万元用于环境空气监测设备换代升级和质量保证,设备经过调试、验收和省环保厅考核合格,能够科学、真实、准确、实时的反映空气质量现状。截至2013年11月30日,雅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331天,达二级及以上天数323天,达标率为97.6%,其中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优于一级,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优于二级,符合省政府的考核要求。去年同期达标率97.3%,同比提高0.3%。
从我市历年来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分析,我市空气质量持续稳定在较好状态。但由于我市所处特殊的地理位置,特殊的地形及气候条件造成污染物不易扩散,加之受全国成片连区灰(雾)霾天气影响,致使环境空气质量不易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一级标准要求(即不易达到空气污染指数:优)的要求。
历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质量工作,已启动建成区“退二进三”工作,并结合灾后重建,强力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修复、建设工作,深度打造我市“生态雅安”品牌,一步步向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迈近。全市环保系统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坚决拒绝低效益、污染大的项目入驻雅安,并结合国家产业政策,逐步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同时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执法,采取明查暗访方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雅安天更蓝、水更清。
雅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