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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6-07 11: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从2016年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具体内容是: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雅安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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