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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审计局关于雅安市文化馆维修加固工程结算审计结果的公告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10-10 15:1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我局接受雅安市文化馆申请,对雅安市文化馆维修加固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本工程属“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工作已于2016年8月31日结束。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内容

加固维修业务用房及相关附属设施2531.28平方米,按标准增配相关设备等。

(二)批复情况

2013年12月30日,该项目经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雅安市文化馆灾后维修加固工程及增配相关设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雅发改审批〔2013〕135号),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为加固维修业务用房及相关附属设施2531.28平方米,按标准增配相关设备等。估算投资17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灾后重建资金。

(三)参建单位

1.本项目由业主直接委托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

2.雅安市文化馆灾后维修加固工程(内墙部分),由建设单位直接指定原主体施工单位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

3.雅安市文化馆灾后维修加固工程(外墙部分),2014年3月13日,通过固定价比选(E方式),由四川省泽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选,中选金额488,738.25元。

(四)项目实施情况

1.雅安市文化馆灾后维修加固工程(内墙部分),雅安市文化馆与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6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为341,356.00元(经双方协商,施工单位将费用下调至150,000.00元),合同工期35天。实际开工时间为2013年5月6日,竣工验收时间为2013年6月9日。

2.雅安市文化馆灾后维修加固工程(外墙部分),雅安市文化馆与四川省泽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17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金额488,738.25元,为固定总价合同。计划开工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合同工期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为2014年3月19日,竣工验收申请时间为2014年9月26日,竣工验收时间为2014年10月17日,实际工期191天。经业主书面说明,延期主要原因为雅安市文化馆演艺厅的维修加固需要与提升功能的相关设备安装进行协调。经协商,延期责任双方互不追究。

二、审计情况

(一)送审情况

1.雅安市文化馆灾后维修加固工程(内墙部分),合同价为341,356.00元,施工单位编制并经建设单位审核的工程结算金额为341,356.00元。

2.雅安市文化馆灾后维修加固工程(外墙部分),合同价为488,738.25元,施工单位编制并经建设单位审核的工程结算金额为488,738.10元。

(二)审计结果

1.雅安市文化馆灾后维修加固工程(内墙部分),送审工程造价为341,356.00元,经审计,实际工程造价为219,461.00元,审减金额121,895.00元,审减率35.71%。审减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量计算有误审减金额87,343.95元,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规费等计取有误审减金额34,551.05元。按照双方约定,该项目最终按150,000.00元进行工程结算。

2.雅安市文化馆灾后维修加固工程(外墙部分),送审结算造价为488,738.10元,经审计,审定结算造价为384,746.62元,审减金额103,991.48元,审减率21.28%。审减的主要原因是综合单价计取有误审减金额32,835.46元,下浮基数计取有误审减金额31,506.85元,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规费等计取有误审减金额39,649.17元。

三、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号码:0835-2615228

业务咨询号码:0835-2615985

特此公告!

雅安市审计局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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