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并组织实施飞地园区(经开区)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推进可持续发展。
(三)负责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负责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分析和信息咨询工作,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运行预警机制,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解决。
(四)负责审核飞地园区(经开区)市级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工作。
(五)参与飞地园区(经开区)出资的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权限内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七)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