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计委:
你委《关于征求〈政协雅安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委员提案关于加强雅安市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力度的建议〉意见的函》已收悉。经我局仔细研讨,回复如下:
1.市科技知识产权局职责系科技成果研发及其小范围的试验示范的管理指导。其产业发展非市科技知识产权局职责,我局无相关资料。请您委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了解。
2.药品及其相关产业,事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国家有非常严格的行业准入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法律明确规定对药品研制、临床和生产全过程均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主管行政部门负责。
3.关于建议制定优惠政策,激励中医药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中兼职或离岗、考核评价、成果收入分配和转让处置等内容相关问题,涉及科技人员考评和管理,收入分配,国在资产(指科技成果)转让处置等工作。按照政府部门“三定”方案,市科技知识产权局不负责科技人员和国在资产的管理指导,建议您委向人社、国有资产、财政等相关部门了解。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