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同意对外公开
雅安市财政局
雅财函〔2016〕35号
雅安市财政局
对政协雅安市第三届委员会第5次会议
第157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罗建军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雅安市第三届委员会第5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雅安“4·20”灾后重建积极参建企业今后发展政策倾斜的提案》(第157号提案)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现行政策规定
为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近年来,国家、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制度,要求贯彻公平竞争理念,让所有企业享受公平的市场准入和政策优惠,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投资方。并要求各级政府切实转变职能,作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参与者,政府负责项目的规划编制、价格制定、质量监管和绩效评价,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由社会资本承担。现将相关政策规定摘录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要求:“地方政府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选择项目合作伙伴。依托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及时、充分向社会公布项目采购信息。”、“加强项目政府采购环节的监督管理,保证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印发)第四条规定:“PPP项目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PPP项目的采购需求特点,依法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5〕45号)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理念,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让不同所有制企业享受公平的市场准入和政策优惠。”“作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参与者,政府的基本职责是负责项目的规划编制、价格制定、质量监管和绩效评价;社会资本的基本职责是承担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
二、我市执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制度情况
我市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推进过程中,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政策规定,通过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进行项目社会资本的选择。对已确定社会资本方并已签约的项目,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社会资本严格执行项目合同约定,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社会管理、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和绩效考核等职责,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参与;社会资本承担项目设计、建设、投资、融资、运营和维护等责任。
三、支持相关企业参与雅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四川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四川佳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一大批对雅安“4·20”强烈地震灾后重建积极参建和援建企业,为芦山“4·20”强烈地震灾后重建作出了重要贡献,雅安人民将永远感恩这些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希望他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雅安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热忱欢迎他们按照国家、省的相关政策规定,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方式参与到雅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中。市财政局将主动为参加灾后重建的参建和援建企业,在参与雅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提供政策咨询和做好服务。一是为企业做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政策咨询、解释;二是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和掌握雅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相关信息,为企业提供雅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库资料。
雅安市财政局
2016年5月27日
(联系人:李飞绯 联系电话:2625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