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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四举措”加强有机食品市场价格监管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6-07-13 10:0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近年来,有机、绿色、无公害食品迅速得到消费者的青睐,而有机食品价格普遍比常规食品价格高出许多,有的甚至是同类常规食品价格的十倍以上,有机食品与常规食品之间的价格差很大源于有机食品的生产成本高于常规食品,为做好以市场为导向的有机食品价格监管工作、努力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市发改委从四个方面入手做好有机食品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一是有机食品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格,经营者须按照相关价格法律法规,诚信合法经营。作为以市场为导向的有机食品价格,经营者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二是加强有机食品市场价格的监管。市发改委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市场,加强对有机食品市场价格检查、巡查力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密切关注可能引发有机食品市场价格异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严肃查处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保持有机食品价格的基本稳定。

三是加强有机食品的明码标价工作,增强价格透明度。进一步加强各大超市、重点农贸市场有机食品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防止价格欺诈,有效地规范有机食品的价格行为。

四是畅通有机食品价格投诉渠道。充分利用12358价格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各类有机食品价格投诉举报工作,有效化解各类价格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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